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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涧检察:绿水长流 清检常在

榆林检察
2024-10-27


近年来,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紧盯黄河支流清涧河(秀延河)存在的突出污染问题,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以检察之力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。

能动履职守护一泓碧水

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携手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,合力解决河流治理难题,2024年4月7日,清涧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县政府开展的清涧河水污染调研,检察干警实地查看了清涧河小折家沟支流、西袁家沟移民搬迁点、污水处理厂河段水质及沿线生产环境情况,重点排查了企业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排污、河道内随意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等情形,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分析讨论,研究整改方案,并督促所涉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整改。截至目前,相关行政部门清理垃圾230余吨,清理被污染、非法占用河道11公里,清涧河恢复了干净、清澈的模样。

建章立制凝聚治理合力

聚焦县委“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示范县”战略目标,主动向县委、县人大请示报告工作,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出台《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决定》,先后制定出台《携手共治清涧河(秀延河)及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》《清涧县建立健全“河湖长+检察长+警长”协作机制意见》等长效机制,建立了信息共享、情况通报、线索移送、证据收集、结果反馈等协作机制,形成党委重视、政府支持、检察履职、社会参与、多元共治的清涧河保护大格局。近年来,共办理涉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08件,对发出检察建议后未整改落实的行政单位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,为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      

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实效

为确保河道整治工作的长期效果,常态化开展“回头看”行动,对县域河岸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及河道垃圾污染治理问题进行再监督,发现部分禽畜养殖户仍有非法排污、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现象,城区部分排污口仍存在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问题,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整治。截至目前,相关部门新建污水处理管网3.5公里,延伸改造9条污水管网5700米,昔日的“臭水沟”正逐步变成“清水渠”。








来源:“清涧县人民检察院”微信公众号

编辑:刘浩鑫   校对:薛蓉蓉  审核:闫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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